人權政策
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,保障全體同仁、客戶及利害關係人之基本人權,本公司支持並恪遵「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」、「聯合國全球盟約」、「國際勞工組織公約」等國際人權公約,尊重國際公認之基本人權,並依據前述規範的指導原則,制定本公司人權政策,落實人權保障。
01. 禁用童工與青年勞工保護
基於保護兒童身心發展的社會責任,不僱用未滿 16 歲年齡的童工。如僱用青年(未滿 18 歲)不得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之工作,也禁止安排夜間工作。
02. 禁止強迫勞動與人道待遇
不強迫和強制勞工進行工作,及限制其自由;不使用任何囚工、使用奴隸與人口販賣。尊重員工的尊嚴,禁止虐待、體罰、精神或肉體脅迫以及言語侮辱。
03. 工作時間與薪資福利
落實符合法律規定的工作時間,並提供符合法律規定的工資與優於法定的福利措施。
04. 不歧視對待
僱用員工不會因種族、階級、語言、思想、宗教、黨派、籍貫、出生地、性別、性傾向、年齡、婚姻、容貌、五官、身心障礙、工會職務身分或其他的歧視等因素而有不公平的對待。
05. 禁止騷擾行為
本公司嚴格禁止以下形式之騷擾行為:
- 性騷擾行為:以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獲得、喪失或減損與工作等權益之條件;或以文字、圖畫、聲音、影像、歧視侮辱言行,損害他人人格尊嚴、造成使人心生畏怖、感受敵意之情境。
- 跟蹤騷擾:以人員、車輛、設備、電子通訊或網路等方法,於工作場所或利用工作機會,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,使之心生畏怖。
- 其他騷擾:如對他人施以身體、暴力、心理、言語等騷擾行為或其他非法騷擾行為。
06. 自由結社
我們充分尊重所有同仁自由成立、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。
07. 多元溝通管道
制定同仁與管理階層間公開直接之溝通作業程序,宣導公司政策、制度、福利及活動,同時讓同仁意見得以充分表達,並適時給予回應和協助。
08. 個人資料保護
本公司恪遵個人資料保護有關法令,確保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與利用均符合法令規定,以維護及保障個人資料權益。